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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 F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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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 FAL

自動步槍
原產國 比利時
服役記錄
服役期間 1953年-現在
使用國 參見 使用國
參與戰役 越南戰爭第三次中東戰爭
南非邊境戰爭、福克蘭戰爭
車臣戰爭
生產歷史
研發日期 1951年
生產商 Fabrique Nationale
生產日期 1953年-
衍生型 參見 衍生型
基本規格
總重量 4.0-4.45公斤
全長 1090毫米
槍管長度 533毫米(21寸)

彈藥 7.62 x 51毫米
口徑 7.62 毫米
槍機種類 氣動,活塞短行程導氣系統
發射速率 650發/分
槍口初速 823 米/秒
有效距離 600米
供彈方式 20、30發彈匣

FAL(法文Fusil Aotomatique Légère)由比利時Fabrique Nationale設計及生產,FAL相對應的英文名稱是Light Automatic Rifle,簡稱LAR,意為輕型自動步槍。FAL亦是世界上著名步槍之一,曾是大量國家的制式裝備。

目录

[编辑] 歷史

FAL自動步槍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英國新的步槍研製計劃。最初FAL全自動原型槍設計使用德國StG44突擊步槍7.92 x 33毫米中間型威力槍彈,根據英國的要求改成7毫米口徑(7 x 43毫米)。時逢北約為簡化後勤供應進行彈藥通用化選型,由於美國施加影響堅持推行大威力的7.62 x 51毫米T65步槍彈,1953年北約選擇T65槍彈作為標準步槍彈。FAL最終確定使用7.62 x 51毫米NATO標準步槍彈。使用T65槍彈的FAL被命名為T48,參加了美國軍方的新步槍選型試驗,後來美軍選擇了春田兵工廠的T44(定型命名為M14),T48落選,但FAL卻被大量國家裝備作制式步槍。

[编辑] 設計

FAL自動步槍採用導氣式工作原理,槍機偏移式閉鎖方式。導氣裝置位於槍管上方,導氣箍前端有可調整的螺旋氣體調節器,可根據不同的環境狀況來調整槍彈發射時進入導氣裝置的火藥氣體壓力,可選擇發射槍榴彈。帶空倉掛機機構,不隨槍機運動的拉機柄位於機匣左側,快慢機柄可選擇單發和連發射擊模式,機匣上方裝有可摺疊的提把,槍口裝有消焰器。FAL自動步槍工藝精良,可靠性好,易於分解,槍托接近槍管中心線,有效抑制槍口跳動,單發精度好。問題出在彈藥的選擇上,FAL自動步槍存在與美國裝備的M14自動步槍類似的彈藥威力大,後坐力使連發射擊時難以控制,散佈面較大的問題,如此英聯邦國家制式FAL乾脆取消了連發射擊模式,只能單發射擊,作為半自動步槍使用。

1953年FAL自動步槍開始投入生產。包括特許生產與仿製,該槍曾被9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軍隊採用,包括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聯邦國家,以及比利時、德國(聯邦德國,即西德)、奧地利以色列印度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南非等國都裝備了FAL自動步槍系列。FN公司直到1980年代仍在生產。FAL自動步槍成為裝備國家最廣泛的軍用步槍之一。FAL具體產量無法準確統計,估計達到400萬支。 隨著小口徑步槍的興起,1980年代持續到1990年代,許多國家裝備的FAL都被小口徑步槍替換。

此外,在1960年代1970年代FAL自動步槍是西方僱傭兵愛用的武器,因此被美國的僱傭兵雜誌譽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僱傭兵武器之一」

[编辑] 衍生型

[编辑] FAL 50.41 & 50.42

  • 又稱 FN FALO
  • 班用機槍版本,採用重型槍管、配30發彈匣、兩腳架、固定式槍托。全長1150毫米,重量6公斤
  • 50.41採用塑料槍托,而50.42採用木製槍托

[编辑] FAL 50.61

  • 標凖槍管,摺疊槍托

[编辑] FAL 50.63

  • 短槍管傘兵型,摺疊槍托
  • 有兩種版本,槍管長458毫米或436毫米

[编辑] FAL 50.64

  • 標凖槍管,摺疊槍托,槍托摺疊長845毫米,重量3.9公斤

[编辑] 美國民用型

一把現代化的傘兵型FAL
一把現代化的傘兵型FAL

由於美國入口條例令人難以入口完整的FN FAL,大部份都裝有“非軍事化”套件,但通常套件不協調,影響運作。

[编辑] 使用國

[编辑] 阿根廷

[编辑] 澳大利亞

[编辑] 奧地利

奧地利在對西班牙CETME美國AR-10估價後,奧地利軍決定以FN FAL作制式步槍,命名為Sturmgewehr 58 (Stg. 58),
Stg. 58在外表上與德國G1步槍相似,Stg. 58其後被斯太爾AUG(F88 Austeyr)取代。

[编辑] 巴西

巴西在1954年入口小數量的FN FAL步槍作評估,部隊在1958年至1962年進行實戰測試,其後在1964年,巴西正式裝備FN FAL並定名為 M964(指1964年製造)。其後開始在巴西軍用物資工業公司(Indústria de Material Bélico do Brasil-IMBEL)合法許可生產M964,而摺疊槍托版本名為M969A1。在約1980年代後期至1990年代早期IMBEL已生產了約200,000把M964。 巴西制的FAL的設計較簡化,可令生產成本降低。早期巴西的FAL有Type 1或Type 2兩種機匣,塑料槍托、握把、謢木,可發射槍榴彈的22毫米圓筒狀消焰器及D型塑料提把。巴西制的FAL亦有出口至烏拉圭


主条目:IMBEL MD2

除公制式的FAL外,巴西亦有製造FAL的變種,亦即是發射5.56 x 45毫米NATOMD-1MD-2MD-3突擊步槍,由IMBEL制造。第一种是在1982年推出的MD-1,其後在1985年推出MD-2(FAL固定槍托)和MD-3(摺疊槍托)並裝備巴西陸軍。MD-2/MD-3與FAL非常相似,但改進了閉鎖系統,裝有M16相同的轉動槍機,對應M16彈匣。


IMBEL在1980年代中期亦有推出半自動民用版本的FAL,在美國名為SAR-48

[编辑] 加拿大

加拿大的C2輕機槍(FN FALO)。
加拿大的C2輕機槍(FN FALO)。

加拿大軍隊裝備不同版本可空槍掛機的FN FAL,其中最著名是FN C1A1,亦即是英軍的L1A1,加拿大亦有裝備移除了護木及增大腳架的FN FAL 50.41/42作班用機槍用途,名為C2A1。FN C1A1由加拿大兵工廠(Canadian Arsenal Limited)特許生產,C1及C1A1在1950年代早期開始裝備加拿大軍隊,C1在1959年被改進成C1A1加拿大皇家海軍版本可全自動發射的C1名為C1DC1A1D。在1984年被迪瑪科C7FN Minimi(C9輕機槍)取代。

[编辑] 德國

西德在1955至1956年間裝備加拿大制式的FN FAL,以替換其M1加蘭德步槍M1/M2卡賓槍,西德的FAL裝有五叉式消焰器及木制槍托,期後改為金屬槍托,最初只裝備邊界衛隊,其後到陸軍(Bundeswehr)。在1956年11月,西德裝備了約100,000把FAL,命名為G1。G1在1957年4月至1958年5月由Fabrique Nationale制造,G1在陸軍(Bundeswehr)只服役了一段短時間便被西班牙CETME(技術亦被大量用於HK G3上)所取代,退役的G1被轉交給土耳其[1]

[编辑] 印度

印度的FN FAL名為1A SLR(自動裝填步槍),印度仿制的FAL是基於英國的L1A1,但瞄準標尺不同。印度在1962年裝備半自動的1A SLR,1A SLR在1965年印巴戰爭中首次出現。1A SLR在印度軍隊共服役了45年,其後被INSAS槍族取代,從軍隊退役的1A SLR被警隊、執法部門採用,亦有部份提供給尼泊爾

[编辑] 以色列

在1948年第一次中東戰爭後,以色列國防軍(IDF)由於大量採用各種舊式槍械,出現了彈藥種類太多、維修保養困難第的後勤問題而需要解決。在1955年以色列國防軍採用由以色列軍事工業(IMI)設計的Uzi衝鋒槍,但由於火力不足、有效射程短及後座力大等問題,以色列在同年採用FN FAL作制式步槍,命名為רומ"ט‎(Romat-自動裝埴步槍的縮寫)。以色列採用的FAL有兩種基本型號,包括只能半自動發射的標準槍管型及用於全自動發射的重槍管型。以色列的重槍管型FAL亦有出口至其他國家。


以色列的FAL在1956年第二次中東戰爭首次小量出現,而在1967年7月的六日戰爭FAL成為了制式步槍,直至1973年10月贖罪日戰爭仍然是以色列國防軍前線部隊的制式步槍。然而,FAL受到多種批評,如步槍尺寸大長令出入車箱不便、相比其他步槍太重(指AK-47)、在沙漠戰場上需要經常清潔而影響作戰等的問題,甚至令士兵丟棄手上的FAL而改用AK-47、M16A1、Uzi衝鋒槍等的武器,最後以色列以5.56 NATOGalil取代FAL。

[编辑] 荷蘭

荷蘭皇家陸軍在1961年裝備只能半自動發射的FN FAL,荷蘭的FAL前準星上裝有護圈,德國G1式握把,部份可對應夜視裝置或瞄準鏡,FAL 50.42版本其後亦被裝備,作為班用機槍服役,1990年代被迪瑪科C7取代。

[编辑] 紐西蘭

紐西蘭皇家空軍沒有跟隨陸軍以斯太爾AUG(Austeyr)取代FAL,空軍繼續裝備FAL(L1A1),名為7.62毫米 SLR(7.62mm SLR),SLR即是自動裝填步槍(Self Loading Rifle),紐西蘭皇家空軍的7.62毫米 SLR裝有輕量化槍管,只能單發射擊。

[编辑] 葡萄牙

葡萄牙CETME(HK G3變種)作主要制式步槍,但亦為其精英部隊裝備其他步槍作代替品,如傘兵的AR-10。在反游擊行動後,葡萄牙裝備了輕型槍管的FN FAL提供給步兵精英部隊及突擊隊,包括Companhas de Caçadores Especiais(解作:特種獵人 或 遊騎兵)。

[编辑] 南非

HK G3AR-10及FN FAL的競爭後,南非軍隊裝備了3種型號的FN FAL,英聯邦版本名為R1,FAL 50.64的輕型版本名為R2,警用半自動版本名為R3。R2由「利特爾頓兵工廠和兵工研製與生產公司」(「LEW,ARMSCOR」Lyttelton Engineering Works,Armaments Development and Production Corporation of South Africa)生產,在種族隔離政策時期利特爾頓及其他小型輕武器公司被私有化而停止生產。1980年代中期,R1被新型的R4突擊步槍取代。

[编辑] 英國

[编辑] 美國

[编辑] 委內瑞拉

委內瑞拉是繼比利時後第一個裝備FN FAL的國家,直到現在FN FAL仍然是其制式步槍之一。委內瑞拉總統雨果·查維茲俄羅斯買下十萬支AK-103去取代舊式FN FAL。新型的AK-103在2006年尾全數運抵,原本的FN FAL將在後備軍及自衛隊服役。

[编辑] 其他

阿布扎比巴拿馬印尼巴拉圭愛爾蘭秘魯葡萄牙巴林牙買加卡塔爾孟加拉約旦巴巴多斯肯尼亞羅德西亞盧旺達科威特博茨瓦納聖盧西亞利比里亞蘇丹布隆迪馬達加斯加塞拉利昂智利剛果多米尼加摩洛哥坦桑尼亞莫桑比克厄瓜多爾阿曼岡比亞尼泊爾烏姆蓋萬玻利維亞黎巴嫩萊索托聖文森特利比亞沙特阿拉伯柬埔寨盧森堡喀麥隆馬拉維新加坡馬來西亞毛利塔尼亞古巴墨西哥敘利亞泰國突尼斯希臘新西蘭圭亞那尼日爾委內瑞拉海地尼日利亞洪都拉斯巴基斯坦聖基茨沙迦上沃爾特拉斯海瑪、Ummal Qiwain、Sultanate de Raas、杜拜 [2]

[编辑] 參考

[编辑] 參考來源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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