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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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S (英文單詞的全稱是:Domain Name System,域名系统), DNS是因特网的一项核心服务,它作为可以将域名和IP地址相互映射的一个分布式数据库,能够使人更方便的访问互联网,而不用去记住能够被机器直接读取的IP数串。 举一个例子,www.wikilib.com作为一个域名就和IP地址61.155.236.35相对应.DNS就像是一个自动的电话号码簿,我们可以直接拨打WikiLib的名字来代替电话号码(IP地址)。DNS在我们直接呼叫网站的名字以后就会将像www.wikilib.com一样便于人类使用的名字转化成像61.155.236.35一样便于机器识别的IP地址。 DNS最早于1983年由保罗·莫卡派乔斯 (Paul Mockapetris)发明; 原始的技术规范在882号因特网标准草案 (RFC 882)中发布. 1987年发布的第1034和1035号草案修正了DNS技术规范,并废除了之前的第882和883号草案. 在此之后对因特网标准草案的修改基本上没有涉及到DNS技术规范部分的改动。 DNS 通过允许一个名称服务器把他的一部分名称服务(众所周知的zone)“委托”给子服务器而实现了一种层次结构的名称空间。此外,DNS还提供了一些额外的信息,例如系统别名、联系信息以及哪一个主机正在充当系统组或域的邮件枢纽。 当前,对于域名长度的限制是63个字符,包括www.和.com或者其他的扩展名。域名同时也仅限于ASCII字符的一个子集,这使得很多其他语言无法正确表示他们的名字和单词。基于Punycode码的IDNA系统,可以将Unicode字符串映射为有效的DNS字符集,这已经通过了验证并被一些注册机构作为一种变通的方法所采纳。 DNS系统是由各式各样的DNS软件所驱动的,包括:
任何一个使用IP的计算机网络可以使用DNS来实现他自己的私有名称系统。尽管如此,当提到在公共的Internet DNS 系统上实现的域名时,术语“域名”是最常使用的。 这是基于13个全球范围的“根服务器”,除了当中的3个以外,其他都位于美国。从这13个跟服务器开始,余下的Internet DNS 命名空间被委托给其他的DNS服务器,这些服务器提供DNS名称空间中的特定部分。 一个域名的'所有者'可以通过查询whois数据库而被找到;对于大多数gTLD, 基本的WHOIS由ICANN维护,而WHOIS的细节则由控制那个域的域注册机构维护。 For the 240+ Country Code TLDs the position is usually that the registry holds the entire authorative WHOIS for that extension, as part of their many functions. 当前对于DNS系统的控制方式,常常受到指责。 最常被攻击的焦点是垄断企业或准垄断企业对DNS的滥用,例如VeriSign公司,以及对于顶级域名的分配。 也有些人宣称很多DNS服务器软件无法在动态IP分配上很好的工作,尽管这是某些特定实现的失败而非协议本身的问题。 相关: cybersquatting, dynamic DNS, ICANN, DNSSEC [编辑] 外部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