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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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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
出生日期 1898年11月24日
出生地區 湖南省宁乡县
逝世日期 1969年11月12日
逝世地區 河南开封
妻子 王光美
所屬政黨 中國共產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二任国家主席
主席任期 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
前任主席 毛泽东
繼任主席 撤职后由副主席宋庆龄董必武代理主席职务
1975年-1982年期间不设国家主席一职
后一任为李先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第1屆委员长
委员长任期 1954年-1959年
繼任委员长 朱德

刘少奇1898年11月24日--1969年11月12日),男,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国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

刘少奇出生在湖南宁乡县富庶的农民家庭,与毛泽东在同一所中学就读,随后去了苏联并在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University of the Toilers of the East)接受教育。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回国,领导了几次铁路工人罢工,如9月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在1925年1926年期间,他在湖北上海领导了多次政治运动和罢工。1927年,当选中共中央委员

1932年,刘少奇担任福建省委书记。两年后参加长征,在遵义会议中是毛泽东的坚定支持者之一。1936年担任中共北方局书记,领导该地区的抗日运动。1943年当选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在1945年的中共七大上,刘对毛泽东思想作了中共历史上的第一次系统论述。在毛泽东赴重庆同蒋介石谈判期间,他担任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职务。

建国以后,刘少奇主要负责经济工作。1959年,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成为毛泽东的接班人。1960年代初起,对毛泽东倡導的三面红旗以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与毛泽东政见相左,因而成了文化大革命的第一号革命对象——全国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1966年,被解除中共中央副主席职务。1967年开始被软禁在北京的家中。在1968年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被定为“叛徒内奸工贼”,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出党。1969年10月17日被押送到开封“监护”,被綁在木板床上,高燒不退,肌肉萎縮,11月12日被迫害致死,13日進行火化,掛名劉衛黃,職業“無業”,1980年中共中央为他平反。

文化大革命时期“批斗”刘少奇的海报(1968年)
文化大革命时期“批斗”刘少奇的海报(1968年)

刘少奇早年曾在白区领导工人运动。抗日战争时曾任新四军政委。同时,刘少奇也是把“毛泽东思想”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提出者。

[编辑] 家庭

刘少奇结婚六次,最后一位妻子是王光美

刘少奇与王光美
刘少奇与王光美

何葆貞:長子劉允斌,次子劉允若,長女劉愛琴。

王前:次女劉濤,三子劉允真/劉丁。

王光美:三女劉平平/王晴,四子劉源,四女劉婷婷,五女劉瀟瀟。

[编辑] 其它

刘少奇著有《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等多篇,收入《刘少奇选集》。

[编辑] 相关条目

前任:
毛泽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59年1968年
继任:
宋庆龄董必武
(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954年1959年
朱德
其它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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