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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有对立的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作为维护政治稳定的国家的信息安全,一是指最作为人权需要的个人的获取信息的自由。簡單來講,有關信息安全的內容可以簡化為下列三個基本點:
- 机密性 (Confidentiality)
- 完整性 (Integrity)
- 可用性 (Availability)
基於這個原因,任何有違信息的“可用性”都算是違反信息安全的規定。因此,世上不少國家,不論是美國還是中國都有要求保持信息可以不受規限地流通的運動舉行。
对信息安全的认识经历了的数据安全阶段(强调保密通信)、网络信息安全时代(强调网络环境)和目前的信息保障时代(强调不能被动地保护,需要有保护——检测——反应——恢复四个环节)。
[编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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